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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人公告
作者:南京人才网nj.jsrc.com 时间:2020/10/30 阅读:182次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访接待岗位人员2名(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10号楼329室)。

2、报名起止时间:10月30日—11月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周六、周日除外)。

(三)提供材料

1、《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1、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2、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由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或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生应在笔试当天出示“苏康码”、通过现场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或通过电话通知。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三)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或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聘用

(一)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29029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83290293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备注: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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