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0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在医院网站发布,现将有关面试资格复审事宜以及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
1、时间:2020年9月11日、9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2、地点:人事科(钟阜路1-1号)
3、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审后交还本人)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含养老保险)证明等)等原件及复印件;
(3)以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如学校未发就业协议书,请提供学校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4)个人简历1份;
(5)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达到面试分数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
(2)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招聘条件不一致的;
(3)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
三、防疫要求
1、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申报健康和行程情况;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在考前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按照查验“苏康码”、测体温、出示14天内行程码、查验资格复审材料等环节分段进行,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