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0﹞ 33号)精神,现就我院岗位信息表二岗位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录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日期 | 检录时间 | 考试时间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考试科目 |
8.28(周五) | 7:30-8:20 | 8:30-9:30 | 1 | 泌尿外科 | x2002 | 外科学 |
2 | 胃肠外科 | x2003 | 外科学 |
3 | 胸心外科 | x2004 | 外科学 |
4 | 皮肤性病科 | x2007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5 | 神经内科 | x2008 | 临床医学综合 |
6 | 眼科 | x2011 | 眼科学 |
7 | 耳鼻咽喉科 | x2012 | 耳鼻咽喉科学 |
9:30-10:20 | 10:30-11:30 | 1 | 消化科 | x2009 | 内科学 |
2 | 肝病科 | x2021 | 内科学 |
3 | 肾科 | x2022 | 内科学 |
4 | 结核科 | x2023 | 内科学 |
12:30-13:20 | 13:30-14:30 | 1 | 重症医学科 | x2013 | 重症医学 |
14:30-15:20 | 15:30-16:30 | 1 | 病理科 | x2015 | 病理学 |
2 | 功能检查科 | x2016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3 | 医学影像科 | x2018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4 | 感染管理科 | x2026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6:30-17:20 | 17:30-18:30 | 1 | 临床科研中心 | x2025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 | 护理 | x2027 | 护理学 |
8.29 (周六) | 8:00-8:50 | 9:00-10:00 | 1 | 中医科 | x2010 | 针灸推拿学 |
2 | 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科) | x2017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二、考试地点:南京市第二医院1号楼19楼大会议室(钟阜路1-1号)
三、考场规则:
1、请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照医院指示牌指引,到考生专用通道入口处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签到,签到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由考生专用电梯进入笔试考核区。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3、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关闭手机,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包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请监考人员处理。
5、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8、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9、严禁考试作弊。学生在考试时作弊,试卷作废,取消应聘资格。
四、防疫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申报健康和行程情况;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在考前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考试当天,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按统一入口通道进入考场,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考生入场前流程安排:原则上按照查验“苏康码”、测体温、14天内行程码、出示查验身份、签到、签考生承诺书等环节分段进行,签到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由考生专用电梯进入笔试考核区。
考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
2、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当天签到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因上述情形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集中隔离期未满、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隔离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请各位考生提前仔细阅读《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将在检录时签署。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0年8月19日
附件: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