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因本人没有如实填写而违反回避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长期招聘岗位(c开头)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2日09:00-2020年12月3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7日09:00-2020年12月31日16:00;
2.短期招聘岗位(d开头)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2日09:00-2020年8月2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2日09:00-2020年8月2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非工作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如实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著作和主持的研究课题、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编号以c开头的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学校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和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岗位编号以d开头的短期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发布至报名截止,期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试之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通过网上进行,参加复审人员将所需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发送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ntyrczp@163.com,资格审核材料为: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5.d07岗位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二)考试时间
长期招聘岗位不定期组织考试,以电话、手机短信(106开头短信群发平台)通知为主;短期招聘岗位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在开考前3个以上工作日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考试通知,并通过短信进行提醒(106开头短信群发平台)。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试方式
1.长期招聘c01-c05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教学或管理经历、科研业绩及与专业结合度、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长期招聘c06-c09岗位和短期招聘岗位(d01-d07)考核方式为:试讲加面试。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双语专任教师岗(d01-d06)总报名人数超过40人,则在试讲前加试英语口语,口语满分100分,70分合格,按英语口语合格比例1:6进试讲,口语和试讲总成绩1:3进入面试,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口语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4.d07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40则试讲之前加试笔试,笔试满分100,60分合格,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1:6进入试讲,笔试和试讲总成绩1:3进入面试,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5.考试成绩发布方式为: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发布,口语、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所有考核均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进行(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
五、聘用
(一)体检。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c岗位最低服务年限6年,d岗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在我校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68533155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