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专业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站及相关平台发布。具体信息详见《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奉公守法,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对年龄有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应聘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17702297@qq.com,详见报名要求。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发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此表,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表中照片处须附从个人彩色证件照,不可空白。报名时上传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件两个版式。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单位是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却有困难可先提供手写的《无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并签名,随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考察体检前必须提交证明原件)。
(4)2024届毕业生提供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在职人员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工作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考察体检前必须提供原件);离职人员须提供离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5)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应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应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材料等)。
(6)根据岗位需要,我院将会同南京宁质认证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到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于考察体检前进行。
4、资格初审结果通知
2024年5月22日(13:00-16:00)间未收到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的以及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请于5月23日(9:00-11:00)间自行拨打咨询电话:025-85401861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延期、核减(取消)、调剂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相应核减(取消)或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考试方法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1)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会有专人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2)面试由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宁质认证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离职,需替补人员的,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18651655765肖女士;
15380999709韩女士。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纪检部门:025-8673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