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8月31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宁波市救助管理站(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和宁波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7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和机关纪委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9184252,联系人:高老师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4-89189354,联系人:赵老师
3.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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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