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
目前红山学院地跨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高淳新建校区占地1100亩,一期建设28万平方米,待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迁入高淳新校区。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水平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5.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成果。
二、聘任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提供具有同地区行业内竞争力工资+五险一金+过节福利+带薪寒暑假+过渡房+班车+其他福利;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才待遇参照学院副教授标准执行。
3.根据引进人才综合水平,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待遇。特殊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三、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https://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或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处官网链接(http://hs.nufe.edu.cn/rsc/)报名。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下蜀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
邮政编码:212413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76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今日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后)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3年5月16日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
序号 | 招聘类型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任职条件 |
1 | 专任教师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国际经贸系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际贸易、产业经济、管理工程等专业。 |
2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西方经济学等专业。 |
3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专业。 |
4 | 金融税收系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保险学等专业。 |
5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税收学等专业。 |
6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金融学等专业。 |
7 | 会计系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计算机会计、会计信息系统等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大数据会计分析与财务决策、智慧会计等研究内容。 |
8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计算机财务、数智财务共享、rpa财务流程自动化等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智慧财务、财务建模等研究内容。 |
9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信息系统审计、绩效审计等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大数据审计、法务审计等研究内容。 |
10 | 工商管理系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 |
11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创新创业管理等专业。 |
12 | 专任教师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 |
13 | 文法系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法学专业。 |
14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英语专业。 |
15 | 专任教师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日语专业。 |
16 | 专任教师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计算机专业。 |
17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思政类专业。 |
合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