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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作者:南京人才网nj.jsrc.com 时间:2020/6/20 阅读:207次

一、学校概况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是我国唯一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厚重的百年名校。前身是我国近现代民主革命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黄炎培先生创建于1918年的中华职业学校——我国第一所以"职业"冠名的学校。1952年,黄炎培出任政务院副总理兼首任轻工业部长,将学校交由轻工业部管理;1954年,更名为上海机械学校;1960年,整体搬迁至南京,更名为轻工业部南京机电学校;1998年,由轻工业部划归江苏省管理;1999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百年传承、薪火相继,学校培养了张闻天、华罗庚、江竹筠、徐伯昕、朱森林、秦怡、顾心怿、王世绩、邹世昌等一批杰出校友及大批实用型技术人才。

学校有仙林、中山、天堂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61亩;固定资产总值约11.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值约2.6亿元;图书113万册;设14个教学单位,有17个专业群、4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600余人,外国留学生208人。教职员工近900人,专任教师750人,高级职称以上比例40%,"双师"素质比例超过90%。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实力雄厚。拥有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双创"博士、首批紫金文化创意英才、社科优青等各类人才;拥有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省级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学校是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单位,是江苏省引才用才成效a类单位,连续多年蝉联江苏高职院校人才综合竞争力排名第一。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4、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和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4月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岗位编号以a开头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6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7月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①试讲;②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本次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9、8586490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潘老师、章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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