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0〕51号
各技工院校:
为切实巩固全市技工教育整顿规范年专项治理行动成效,进一步强化招生组织,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确保2020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招生计划。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2020年中考指南》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招生专业进行招生(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民办校不得超出核定的招生计划数;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招收的学生注册在外校,或挂靠在其他办学和培训机构;严禁招收已有其他技工院校或中职校学籍的学生。凡有上述行为的一律不组织新生甄别和注册,所招收学生由招收学校自行分流解决,招收学校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严格招生程序。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职〔2019〕3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规定范围以外的招生专业和方向;不得以规定的招生专业为“幌子”,实际宣传招收其他专业学生。招生宣传内容必须严格控制在技工院校办学范畴之内,不得以获得大专学历等方式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承诺“包分配”“高端就业”等不实内容。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控,要求招生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专业及宣传内容进行招生,不得私自要求招生人员增加不符合规定的招生内容;不得使用招生代理进行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招生工作检查力度,严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展开。
四、严惩违规行为。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行为,在新生注册之前发现并核实的,取消2020年注册资格,所有招收学生分流至我市其他技工院校,并取消后两年招生资格;在新生注册之后发现并核实的,取消后三年招生资格。因违规招生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取消办学资格;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特此通知。
招生咨询投诉电话:025-68788047,68788191
附件:南京市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点击下载:
1.2020年南京市技工院校招生简章
2.2020年南京市技工院校招生目录
3.2020年南京市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