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0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 1935 年,2009 年成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东南大学和江苏大学教学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开设床位 2600 张,年门急诊工作量 164 万人次以上,年收治住院病人 4.9 万人次以上,年手术量 2.4 万人次以上。现有省级重点专科 4 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1 个,市级重点专科 24 个,南医大重点学科 1 个。目前有在职职工 2552 名,其中卫技人员 2234 名,硕博研究生 515,高级职称 359 名,中级职称 617 名。
医院是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 19 个专业基地,现已经培养了一批具备岗位胜任力的临床医学人才。为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等 7 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 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需求,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遵循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 2020 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或口腔)医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和计划
19 个专业(详见附件 1),优先安排儿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等专业。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热爱医学事业、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2020 年以前未曾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所有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3041708497@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同时申请加入 qq 群(群名: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0 年住培学员招收工作群;群号:980310087),经医院确认同意加入群中,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材料:须完整提供以下材料 pdf 格式的扫描件一份;每个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培训专业+材料名称。
(1)本人确认签名的《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0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0 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5)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
(6)个人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7)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8)如果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9)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扫描件。
(10)委培学员需提供单位委培公函及在职证明,委托单位提供《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0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采集表》(见附件 3);
(11)往届毕业生曾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社保缴纳清单扫描件一份。
五、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安排
1、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当天指定时间,报名者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安排: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组成,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 qq 群通知,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畅。
六、录取
1、所有考试结束后,超过合格线的,按培训专业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
2、拟招收的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员择优递补。
3、招收名单确定后,将在医院网站公示。
4、体检合格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七、培训年限及要求
1、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长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学员的自身情况,一到三年不等;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各项考核者,颁发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住培学员在我院培训期间,须履行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遵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八、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宿补贴(标准为 500 元/月,我院不提供住宿)、餐费补贴(标准为 400 元/月)、福利待遇等组成。本科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平均不低于 4000 元/月,硕士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平均不低于 8000 元/月,博士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平均不低于 9000 元/月。第二年、第三年根据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培训期间待遇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全额发放。
2、本院规培学员工资由人事处根据学员情况测算薪酬标准发放。
3、委培学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及法律规定的相关保险及福利待遇由委派单位发放,绩效工资由我院支付。
4、我基地与社会化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其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本院同类人员发放。
九、 住培招录有关要求及说明
1、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住培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
2、培训期间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含产假)外,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延长培训期 1 年。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终止培训,但须提前 1 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3、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培学员返回原单位。培训结束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在以下情况下方可继续申请延长培训期限:社会化培训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培训基地同意;委培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委培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延培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4、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表现优秀的社会化培训学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医院招聘新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
十、 招收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5-52087021
联系人:佘老师
医院行风办监督电话:025-5228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