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院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应聘者均须有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应聘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登录http://zp.nnudy.edu.cn,通过电子邮箱注册报名,进入个人中心并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二)学历及学位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学业成绩单;
(三)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文件,以附件上传(文件标题请标注:岗位名称+姓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则解除与之聘用关系。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17:00。
五、考核办法
(一)组织人事处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截止后3日内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学院组织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择优录用。录用通知一般会在试讲、面试结束后两周内发出,如未接到录用通知,请勿电访或面访。
(三)试讲地点在学院内,如因疫情无法回国的应聘人员将采用视频试讲,场所应为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试讲严肃性的场所。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六、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丹阳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优先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录用人员住房如有困难,学院可帮助安排集体宿舍。
七、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唐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84、88150079
附件: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