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1月25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有笔试考核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没有笔试考核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下一项考核,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下一项考核人选。
在资格复审前,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时有应聘人员放弃参加复审资格的,将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批次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已经在此通知发布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并确认,没有岗位需要递补。
(一)时间
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安排表(附件)。
(二)地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从龙眠大道西校门进入学校)。
(三)提交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试讲或面试,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周知。现场不提供复印、打印服务,请提前备好复印件。
1、高等教育各阶段(含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证明)。
3、应届毕业生包括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0年、2021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中须明确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证明须由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
本次招聘的岗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试讲
(一)时间
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安排表(附件1)。
(二)地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从龙眠大道西校门进入学校),各岗位试讲地点资格复审当天发放考核须知。
(三)试讲要求
在正式考核前2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按岗位发给考生,请考生注意查收并及时查阅。
三、面试
(一)时间
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安排表(附件1)。
(二)地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从龙眠大道西校门进入学校),各岗位面试地点资格复审当天发放考核须知。
附件1: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安排表.pdf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