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岗位核减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3.01.03)规定,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
原指标数 |
初审通过人数 |
岗位核减情况 |
核减后指标数 |
特教体育 |
1 |
2 |
核减1个 |
0 |
二、关于缴费
考务费缴纳信息将在1月18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手机上,请按要求及时完成缴费并保存相关缴纳凭证。
宁波大市外手机号码有可能收不到缴费短信,请相关考生不必着急,我们将在笔试开考前两天组织现场缴费,具体要求届时通过手机短信予以告知。
三、关于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2日8:30–2月5日22: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系统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打印后,请仔细查阅准考证信息,尤其是准考证上的“应试须知”。此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四、其他事项
若有其他变化的,另行通知。相关信息以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发布为准,网站导航: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区教育局→法定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
联系电话:0574-89287654(工作时间拨打)。
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