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http://www.njcjzz.com/)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2月3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负责。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受户籍限制,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00-2023年1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cjzzzp@163.com。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名材料
①《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5日9:00-2023年1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5日09:00-2023年1月11日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5日09:00-2023年1月11日18:00。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可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