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省将于11月27日举行的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至少在考试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不必要外出、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配合进行身份验证和防疫查验,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 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 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
3. 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
4. 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其中7天内来自省外的考生,或来自南京市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持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在宁检测,最后1检在开考前24小时内);来自省内常态化防控区域的考生须持考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1检在宁检测,并在开考前24小时内)。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自低风险区的考生,已落实抵宁后7天健康监测的,还须提供健康监测期间按规定进行“5检”的核酸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经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或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外来考生未完全按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考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或被要求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六、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构成违法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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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承诺书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原标题: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27-4232095391EB39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