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我校拟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聘用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
(三)热爱学生,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六)2020年1月1日以来在高校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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