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于2016年底正式挂牌成立,加挂区渔业局、区乡村振兴局牌子,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三农”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起草实施各项涉农政策,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农技推广、农业科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社会事业管理和农业执法等,期间陆续创建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下属参公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渔业与农业机械化技术管理服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农产品质量管理站、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7家。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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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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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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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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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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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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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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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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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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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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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森林保护学、农村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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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不限;
3、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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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E-mail至836754545 qq.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博士+专业+毕业院校”。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已获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打包发送)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4.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5.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清单(附件2)规定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海曙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说明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上述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298655、0574-55889299(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132、0574-89297734(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