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四批)
宁波市眼科医院是一家三级乙等眼科专科医院,因工作需要,经鄞州区卫健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职称 | 专业 | 其他要求 | 范围 |
1 | 网络专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与电子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备注:以上人员均要求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397903546@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招聘岗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宁波市眼科医院确认接收情况(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不提供);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课题或其他荣誉证书等也可提供。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
由宁波市眼科医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并电话告知。
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由宁波市眼科医院负责通知。
2、现场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地点:宁波市眼科医院10楼1032室组织人事科(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 ) 。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人员需同时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同邮件报名的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试行) >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 109号) 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 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 58号) 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
行) >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 149号) 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录用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宁波市眼科医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