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文旅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岗位数量和相关专业学历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南京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体育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羽毛球专业技能,获省级及以上羽毛球比赛奖项,具备羽毛球项目二级裁判员及以上、羽毛球二级社会指导员及以上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省级羽毛球俱乐部或区县以上代表队执教经历,有南京市羽毛球局聘教练员任职经历。如有特别优秀者,可破格录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有2年以上省级羽毛球俱乐部或区县以上代表队执教经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执教经历证明材料;有南京市羽毛球局聘教练员任职经历,需提供南京市羽毛球局聘教练员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考试不收费。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名表(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因疫情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
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康乐路197号503室。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17日16:00(两天)。
2.资格审查。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即报即审。
3.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高淳区文旅局及少体校共同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视报名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面试采取问答的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试者的体育教学方面业务能力,重点考核其专项教学素质。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比赛”,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为50分,“教学比赛”(包含实战水平和现场教学素质)为50分。
4.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试者,应试者签字确认。
5.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 “苏康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高淳区文旅局组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2.体检结束后,高淳区文旅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察有关办法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高淳区文旅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每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三年(含3个月试用期)。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高淳区文旅局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一次。
五、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高淳区文旅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六、招聘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69761521
监督举报电话:025-56801811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高淳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岗位信息表
2.2020年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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