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安排至通信保障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
二
工作内容
图像控制中心值守,视频会议及会场通信环境保障,参与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通信保障,以及电话、闭路电视维护等。
三
岗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或通信专业基本原理、了解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调音台、摄像机、音视频矩阵等设备基本操作;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能够适应通信保障值班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四
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和江苏省公安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关系。
五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的公民;
3、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通信保障岗位值班等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退役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或在南京主城区有固定住所的优先。
六
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月收入由基本工资、考核奖、补贴组成,每月收入为4100元左右(含考核奖、补贴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80%的标准发放。
2、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七
招聘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报名人员先向报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近照、基本情况、特长专长、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实际固定居住地详址等情况),并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面试时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核。
报名邮箱:616424796@qq.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截止
咨询电话:025-8352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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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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