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艺术学院(演艺学院),职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行政、教学事务工作,做事认真细致,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理工科专业毕业,有1年以上的行政工作经验,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达到全国计算机2级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为30-45周岁,身心健康;
5、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 岗位职责
1、负责艺术学院(演艺学院)日常教务工作;
2、负责学院日常教学资料收集,学院作业档案和试卷档案的整理及存档;
3、负责学院考务及成绩管理;
4、协助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管理;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http://www.sju.edu.cn/rszzb/e7/bc/c4302a59324/page、htm)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走近三江”-“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硕士研究生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3)计算机等级证书;
(4)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五、 考核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人事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排查信息者,按弃考处理。
3、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含试用期)。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七、联系方式
艺术学院(演艺学院):王老师,15345187554
组织人事部:姜老师,025-52366070;张老师,025-52897024
三江学院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