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理化微生物部负责人
任职要求:
(1)熟悉实验室体系,有理化检验检测相关的从业经验,熟悉检验检测的标准,具备检验检测操作能力。
(2)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管理能力,能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具有1年以上实验室主管经验者或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考虑。
(4)熟练使用一种或多种仪器设备(如紫外分光光度计、lc、gc、gc-ms等)。
岗位职责:
(1)根据中心的规划完成新项目申请工作,方法验证、标准变更,组织实验室各项资质申请、维护及评审等工作;
(2)安排和指导实验技术人员及时、准确完成检验任务,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3)负责组织对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验收、维修、更新工作。
(4)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对原始记录、原始数据、表单图谱进行审核,对分析数据和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复核,确保分析结果准确无误。
专业要求:仪器分析、分析化学、食品安全与检测、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化学、药代等相关专业。
2、理化分析实验员
任职要求:了解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有lc、gc、gc-ms 其中一种或多种分析仪器操作基础。
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踏实刻苦,有责任心。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正确使用、维护本岗位用于检测的设备(气相、液相色谱,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等),正确完成检测,准确完整的记录检测的结果;
(2)按sop要求完成检测,及时正确真实地记录检验过程,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
(3)保证检测原始记录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证书、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专业要求:仪器分析、分析化学、食品安全与检测、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化学、药代等相关专业。
3、微生物检验员
任职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操作技术。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认真,踏实刻苦,有责任心。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相关微生物指标的检验;
(2)负责对检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专业要求:微生物相关专业。
4、动物实验员
任职要求:
(1)动物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动物、兽医、药学、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扎实的动物实验技能,熟练进行啮齿类动物的实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给药(口服,尾静脉注射等)、插管、采血及其他样本采集和处理等基本操作,具有动物手术操作经验者尤佳;
(3)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勤奋好学,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团队合作精神,易于沟通和交流。
岗位职责:
(1)负责小动物的各种途径的给药(灌胃、静脉注射,腹腔注射等)、采血、解剖等实验操作,按要求建立可靠的用于毒理学及功能学评价的动物模型
(2)及时、准确的进行实验观察及数据记录,编写检测报告;
(3)自觉遵守、维护和更新工作中涉及的各项操作规程。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五、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一般2个月)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868393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