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5家事业单位面向高淳区定向委培医学生公开招聘1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 年公开招聘定向委培医学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高淳区2016级本科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高淳区2018级大专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非高淳区2016级本科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非高淳区2018级大专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工作纪律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未能通过本次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由区卫健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安排到村医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区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安排到村医岗位就业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招聘办法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025-57311012
(二)招聘监督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025-57311009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相关附件下载:001ftp
附件: 1.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定向委培医学生报名表
原标题:2021南通如皋市卫健和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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