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四批)2021-06-17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njc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四)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6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8日12:00—6月29日17: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18日12:00—6月29日17: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6月29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6月29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4)本次招聘考生不需要在线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本次a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b岗位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运动员证书等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试讲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试讲: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学校现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本单位或本部门岗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该单位或部门参加考试考核的考官不得超过该岗位参会考官总数的30%。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4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与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18
联 系 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842007
联系人: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 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17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
附件1: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第四批)岗位表a.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