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具体要求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生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2.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
3.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素质能力培养、学术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
4.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5.负责定期与学生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沟通。
6.负责学生评优评奖、助困、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及其他日常学生工作。
7.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
8.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9.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三、岗位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熟悉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4.有服役经历或高校学生工作、学生工作助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服役经历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要求。
四、岗位待遇:
上述岗位的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支付协议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激励,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五、应聘方式:
1.应聘人员需提交《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于2021年6月23日前发至410910881@qq.com和l.niu@nuaa.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2.上述岗位的主要工作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3.若在招聘截止后一周内未接到电话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初审,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4.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者按照电话通知的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须交验相关证书以及身份证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牛老师
电话:0519-88970007、025-52113978
附件1: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2: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来源:
http://rsc.nuaa.edu.cn/2021/0609/c381a24956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