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安排至警保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地点
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0号)
二
招聘岗位
1、数据采集岗1人
2、信息维护管理岗1人
3、车辆驾驶岗5人
4、仓库管理岗1人
三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数据采集岗、信息维护管理岗、仓库管理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车辆驾驶岗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数据采集文职辅警1人:协助开展系统数据录入和文字采集工作,有文档录入及编辑功底,吃苦耐劳,35周岁以下;
信息维护管理文职辅警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的文字编辑和信息处理能力,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知识,掌握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精通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细致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拥有计算机、中文、会计相关专业经验者优先;
车辆驾驶雇员5人:具体负责车辆驾驶保障,要求身体健康、视力好,40周岁以下,具备c1及以上驾驶资格,在南京主城区有固定住所,吃苦耐劳,退役军人、持a、b驾照者优先;
仓库管理文职辅警1人:40周岁以下,协助驻点负责储备物资日常维护、盘点和进出库管理,负责仓库智能化改造和系统数据录入、维护等工作;熟悉信息系统操作维护,具备部队装备管理方面岗位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四
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江苏省公安厅及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关系。
五
管理待遇
1、数据采集文职辅警:月收入3000元(含考核奖、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信息维护管理文职辅警:月收入3500元(含考核奖、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3、车辆驾驶雇员:月收入4200元(含考核奖、补贴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4、仓库管理文职辅警:月收入3000元(含考核奖、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六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报名人员先向报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近照、基本情况、特长专长、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实际固定居住地详址等情况),并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面试时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核。
报名咨询电话时间:025-83527035,工作日每天8:30-17:30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7日报名电子邮箱:jsgajwb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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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一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