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邺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建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jjy.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邮件请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发送后请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邮箱及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栏。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9:00-6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材料:
(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电子稿);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5)本人专业学科称号证书及其他代表个人荣誉、业绩的材料(限报10项)。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负责。
(4)所有报名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审查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人员在收到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到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单位地址”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将视通过资格复审人数,采取笔试加综合考评,或直接综合考评的方式。
笔试、综合考评均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笔试、综合考评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具体形式和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各项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
1、笔试加综合考评
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倍,采取笔试加综合考评方式。总成绩则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评成绩占70%来计算。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5确定各岗位进入综合考评人员。综合考评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直接综合考评
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倍,采取直接综合考评的方式招聘。综合考评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笔试、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由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并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建邺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025-86553922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8777824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7778270
附件:
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来源:
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6/t20210601_2955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