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中学是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全省20所)和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全省共14所)。办学八十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一百多项国家级和省市荣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省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竞赛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省高级中学赴大学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4)。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新《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9:00-16:00。
(二)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三天在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另行补充公告。
(三)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疫情承诺书(见附件3)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 徐老师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市教育局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4.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初试、面试、笔试三个环节。
(一)初试
初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初试时间初定为3月27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南大国际会议中心,市仙林大道163号,大学东门)见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3月28日20:00前在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公告。
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大国际会议中心,市仙林大道163号,大学东门)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
笔试时间:初定3月29日(星期一)8:30-10:30
笔试地点:初定南大国际会议中心(市仙林大道163号,大学东门)。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60%,笔试4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录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 86524609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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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