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雇员12名安排至警务保障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二、工作内容
车辆驾驶雇员6人:车辆驾驶保障(具有b以上驾驶执照,其中a1驾驶执照3人,身体健康、视力好,在南京主城区有固定住所,吃苦耐劳)。
消防管理雇员1人:协助开展机关消防安全整体设计(熟练操作电脑,了解掌握消防常识)。
系统运维文职辅警2人:协助开展平台系统建设和日常运维(具备网络(页)设计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操作特长,能够熟练使用photoshop等设计及word、excel办公软件,随时响应工作需求)。
仓库管理文职辅警1人:协助驻点负责储备物资日常维护、盘点和进出库管理,负责仓库智能化改造和系统数据录入、维护等工作(熟悉信息系统操作维护,具备部队装备管理方面岗位经验)。
数据采集文职辅警2人:协助开展系统数据录入和文字采集工作(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文档录入及编辑功底,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快节奏工作状态)。
三、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江苏省公安厅及警务保障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三)驾驶员岗位雇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仓库管理岗位文职辅警、消防管理岗位雇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系统运维岗位、数据采集2个岗位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文职辅警的,应当具备新媒体运营维护、短视频制作、网络设备维护等技能之一,同时能熟练操作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五、薪资待遇
车辆驾驶岗位雇员月收入3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消防管理岗位雇员月收入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系统运维岗位文职辅警月收入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仓库管理岗位文职辅警月收入3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数据采集岗位文职辅警月收入3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六、招聘方法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江苏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招聘,经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应聘人员应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报名,(包括本人近照、基本情况、特长专长、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等情况),并附身份证、学历和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名邮箱:jsgajwbz@126.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9日截止。
咨询电话:025-83527020。
咨询时间:报名截止前工作日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