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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南京人才网nj.jsrc.com 时间:2021/1/26 阅读:260次

宁事招公告核﹝2019﹞53号

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玄武区教育局、秦淮区教育局、建邺区教育局、鼓楼区教育局、栖霞区教育局、雨花台区教育局、江宁区教育局、浦口区教育局、六合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淳区教育局所属2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njnu.edu.cn/)等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0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8:00-10月17日12:00。

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3日8:00-10月17日15: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现场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必须于10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栖霞区文苑路1号)笃学楼1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现场不再接受报名。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于10月18日下午19:3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缴费成功后才可以打印考试证。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8日18:00至21: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20:00至10月19日上午9:3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定于2019年10月19日举行,笔试当天须携带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19年10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玄武区教育局 025-84550138

秦淮区教育局 025-52650617

建邺区教育局 025-87778244

鼓楼区教育局 025-83230339

栖霞区教育局 025-85562331

雨花台区教育局 025-52883593

江宁区教育局 025-52181813

浦口区教育局 025-58530879

六合区教育局 025-57110249

高淳区教育局 025-57338636

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025-58840386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21

附件: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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